发布时间:2015-07-23浏览量:2437次
作为成都市BB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的判断,BB电子对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向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融资提供1.5亿元的信用担保,是为了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降低坏账损失风险,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同时,公司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拟采取其他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BB电子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市BB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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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跃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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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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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宏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